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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落户

院校毕业生入厦政策指南

时间:2018-10-10 23:33:44 点击:

院校毕业生入厦政策指南

 

 

一、厦门概况

厦门是习近平总书记赞誉的“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之城”和“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是中国东南沿海著名的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全市现有土地面积1699.39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90平方公里。下辖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6个行政区,常住人口401万人,其中户籍人口231万人。2017年,厦门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351.2亿元,增长7.6%,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09740元,增长5.5%,折合16253美元;固定资产投资2381.5亿元,增长10.3%;财政总收入1187.3亿元,增长9.6%,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696.8亿元,同口径增长11%。

­——厦门是联接“一带”与“一路”的重要枢纽城市。处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被确立为国家四大国际航运中心之一,开辟海港航线143条,通达50多个国家和地区。空港开通运营城市航线170条,通达26个国际及境外城市,跻身全球机场百强。开辟了台湾及东南亚地区货物经厦门往返欧洲和中亚的便捷通道,实现了“一带”和“一路”的无缝对接。

——厦门是国际友好交往的重要窗口。和世界19个城市结为国际友城,新加坡、菲律宾和泰国在厦设立领事机构,境外各类代表机构600多家。

——厦门是多元文化的展示中心。鼓浪屿获批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全市拥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64个,其中世界级1个、国家级11个;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26个,其中国家级7个;博物馆、纪念馆11家,公共文化馆7家,公共图书馆10家。数字动漫、创意设计、演艺娱乐、艺术品交易等文化业态集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总收入增长17.5%。国际时尚周、民间艺术节等文化品牌活动影响力持续增强。

——厦门是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生产研发基地。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400家,拥有视听通讯、钨材料、软件、半导体照明、电力电器、生物与新医药六个国家特色产业基地。成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市和国家十大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中国城市科技创新指数居第11位、中国创新创业指数居第9位。

——厦门是境外资本投资的重要聚集地。外资企业工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的61.5%。外贸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国第五位,与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经贸联系,2017年完成进出口总额5816亿元,增长14.3%。

——厦门是两岸交流合作的重要前沿平台。台资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29.6%。对台贸易实现进出口额387.9亿元。两岸海运快件常态化运营,厦门口岸台湾食品进口批次占大陆一半,台湾水果进口量连续10年居大陆首位。海沧青创、一品威客、宸鸿科技、云创智谷被授予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厦金“小三通”运送旅客163.4万人,厦门游艇实现直航金门。

——厦门是宜居宜业的花园城市。被评为国际花园城市、全国十大宜居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级生态市和国家蓝色海湾整治行动试点城市。在全国率先建立全民社保、全民医保、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等制度;率先均衡义务教育,实现城乡公办义务教育完全免费。政府服务廉洁高效,社会管理科学规范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位居全国第三,连续三届获评全国社会治安综治优秀城市,先后获得联合国人居奖、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等荣誉。

二、厦门产业和发展规划

厦门市围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构建“5+3+10”现代产业支撑体系,以抓龙头项目、打造园区载体、营造创新环境为抓手,大力培育平板显示、计算机与通讯设备、旅游会展、航运物流、软件信息等十大千亿产业链(群)。

目前,厦门已有软件和信息服务、旅游会展、平板显示、航运物流、金融服务等5条产业链年营收突破千亿大关,2018年将力争再新增计算机与通信设备、机械装备、文化创意3条千亿产业链。

1.平板显示与光电产业。“十三五规划2020年(下同)实现产值2500亿元,位居国家平板显示产业基地前列。

代表企业有:宸鸿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友达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宸美(厦门)光电有限公司、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达运精密工业(厦门)有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华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2.计算机与通讯设备产业(含集成电路产业)。打造国内计算机与通讯设备行业重要生产基地。

代表企业有:玉晶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厦门台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厦门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

通达(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厦门赛尔特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金电子(厦门)有限公司、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厦门)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厦门市铂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紫光展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乃尔电子有限公司、厦门芯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芯光润泽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紫光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厦门意行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瀚天天成电子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3.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实现产值1400亿元,成为国内重要的装备制造生产基地。

代表企业有:厦门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厦门普瑞特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太古发动机服务有限公司、美捷特(厦门)传感器件有限公司、元翔机务工程(福建)有限公司、厦门太古起落架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中航太克(厦门)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霍尼韦尔太古宇航有限公司、厦门豪富太古宇航有限公司、厦门航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厦门正新海燕轮胎有限公司、厦门宏发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正新实业有限公司、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厦门民兴工业有限公司、厦门日上金属有限公司。

厦门TDK有限公司、安费诺电子装配(厦门)有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宏发电力电器有限公司、厦门星际电器有限公司、厦门优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建松电器有限公司、厦门ABB低压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厦门宏发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阿尔珐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厦门市博朗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厦门精研自动化元件有限公司、厦门鑫联信智能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厦门厦芝科技工具有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精合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厦门海普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航天思尔特机器人系统股份公司。

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飞鹏工业有限公司、厦门瀚盛游艇有限公司。

4.新材料产业。实现产值1200亿元,位居全国前列。

代表企业有:厦门新凯复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华懋(厦门)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宇诠复材科技有限公司

明达实业(厦门)有限公司、百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时(厦门)石业有限公司、厦门威迪亚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鹏拓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来福太(厦门)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明达玻璃(厦门)有限公司、厦门市台亚塑胶有限公司、海益(厦门)建材工业有限公司。

厦门松霖科技有限公司、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ECCO(厦门)有限公司、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鹭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际诺思(厦门)轻工制品有限公司、厦门姚明织带饰品有限公司、厦门东纶股份有限公司、博格步(厦门)轻工制品有限公司。

5.生物医药产业。实现产值1000亿元,位居全国前列。

代表企业有: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英科新创(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厦门金达威维生素有限公司、沙迪克(厦门)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泰普生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

诚益光学(厦门)有限公司、祥达光学(厦门)有限公司、宝宸(厦门)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瑞声达听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华茂光学工业(厦门)有限公司、厦门立扬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崇仁(厦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厦门理研工业有限公司、厦门宝岛眼镜有限公司、来奇偏光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6.软件信息服务产业。总收入2500亿元,建成中国软件名城。

代表企业有: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美图之家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雅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百威英博(厦门)管理责任有限公司、智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信和达电子有限公司。

厦门卫星定位应用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精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厦门正航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瑞忆科技有限公司、新诺北斗航科信息技术(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导航者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四三九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咪咕动漫有限公司、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基动画(厦门)有限公司、趣游(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大黑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雷霆互动网络有限公司、天翼爱动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任我游(厦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厦门新游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7.旅游文化产业。收入突破3500亿元。

代表企业有:厦门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厦门市临家社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海悦山庄酒店有限公司、厦门荣兴达户外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厦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厦门源昌集团有限公司源昌酒店分公司、厦门海景大酒店有限公司、中华全国总工会厦门劳动模范疗休养中心、厦门日月谷温泉渡假村有限公司、厦门白鹭洲舒友海鲜大酒楼有限公司。

世纪宝姿(厦门)实业有限公司、厦门唯美制衣有限公司、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福祥礼服有限公司、厦门乔盛服装饰品有限公司、芙莱克斯(厦门)服饰有限公司、海盟(厦门)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立方艺品有限公司、厦门金鹏人造花有限公司、厦门万仟堂艺术品有限公司。

厦门康乐佳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厦门群鑫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长庚医院有限公司、朗美(厦门)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厦门奥力龙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安踏实业有限公司、厦门元保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厦门悠来斯球业有限公司、锐铭运动用品(厦门)有限公司、厦门蒙发利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8.现代物流产业。收入突破2000亿元,港口货物吞吐量3.4亿吨、集装箱吞吐量1300万标箱。

代表企业有: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门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港务运输有限公司、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9.金融商务服务业。总收入1900亿元,打造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代表企业有: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港务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爱玛客服务产业(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夏商民兴超市有限公司、厦门润瑞商业有限公司、厦门乐海百货有限公司、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厦门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达超工贸有限公司

厦门好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厦门住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华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小羽佳家政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业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厦门集美万达广场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鑫海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恒兴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好邦伲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孔雀河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10.现代都市农业。实现产值1000亿元。

代表企业有:厦门银鹭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古龙食品有限公司、厦门向阳坊食品有限公司、厦门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厦门市丝浓食品有限公司、厦门惠尔康食品有限公司、厦门安德鲁森食品有限公司、厦门银祥肉业有限公司、亚洲酿酒(厦门)有限公司。

11.“双千亿”工程。我市将重点打造12条产业链群(包括平板显示、计算机与通讯设备、机械装备、生物医药与健康、新材料、旅游会展、现代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都市现代农业,以及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力争到2020年实现10条产业链群达到千亿规模;将重点实施10个千亿投资工程(包括产业发展、地铁及配套开发、新机场片区、东部(翔安)体育会展新城片区、环东海域新城、火炬高新产业区、马銮湾新城、乡村振兴、民生短板、城市更新)。三、国家、省、市、区人才计划项目

(一)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

1.中国工程院院士

2.中国科学院院士

3.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4.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5.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

6.国家特殊支持“万人计划”入选者

7.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8.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9.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0.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11.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12.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二)福建省级人才计划项目

1.省引才“百人计划”入选者

2.省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3.省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4.省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5.省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

6.省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7.省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8.省优秀人才“百人计划”文化名家

9.省优秀人才“百人计划”技能大师

10.省优秀人才“百人计划”农村实用(农业科技)人才

11.省优秀人才“百人计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12.省优秀人才“百人计划”在闽优秀台湾人才

13.闽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14.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15.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三)厦门市级人才计划项目

近年来,厦门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坚持以产业集聚人才,以人才引领创新驱动发展,先后出台引进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海纳百川”人才政策体系、“人才政策新18条”、“人才新政45条”等重大人才工程,

【双百计划】

2010年4月制定出台《厦门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快建设海西人才创业港,大力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的实施意见》两个政策文件,计划用5-10年引进10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和300名领军型创业人才(简称“双百计划”),市财政每年安排1.5亿元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用于“双百计划”。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每人100万元补助。可重复享受上一级引才计划补助,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人才,各级补助累计最高可达400万元。此外,在科研、项目经费、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支持,创办企业的,同时享受领军型创业人才的扶持政策。

对引进的领军型创业人才,提供最高2300万元的各类扶持资金,其中创业启动资金100万至500万元,还包括政府创投、贷款贴息、科研经费等其他申请资金,特别优秀的项目可突破上限。此外,给予100至500的创业场所(五年免租金),三年内缴纳个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返还。

“双百计划”人才在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就学、医疗等方面可享受优惠待遇。

【“海纳百川”人才政策体系】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印发了关于《厦门市实施“海纳百川”人才计划打造“人才特区”2013-2020行动纲要及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厦委办[2013]10号),围绕厦门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对人才的需求,实施以“一个总纲,十二个人才计划、七大支撑政策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人才创新政策体系。其中十二个人才子计划包括:

1.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2.厦门市高层次紧缺型金融人才计划

3.厦门市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人才计划

4.厦门市加快海洋型经济发展人才保障计划 

5.厦门市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人才计划 

6.厦门市服务外包人才计划

7.厦门市文化名家、文化产业人才引进计划

8.厦门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计划 

9.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集聚计划 

10.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制度

11.青年英才“双百计划”

12.厦门市高技能人才集聚计划

【人才新政18条】

《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厦委发[2016]4号),聚焦人才激励、创业扶持、台湾人才引进和综合保障体系四大方面。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三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最多可全额返还;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最高可获95%的转化收益等18条人才激励新政。

【人才新政45条】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厦委发[2017]16号,简称“厦门人才新政45条”),是对人才新政18条的升级,聚焦人才管理、人才引进、培养开发、评价激励和服务保障等环节,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政策藩篱,旨在打造更具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发展环境,集聚海内外精英筑梦厦门。

 (四)区级人才计划项目

1.思明区“英才计划”

区财政每年安排人才资金1亿元,并配套就业、住房、子女就学等优惠政策,力争用5年时间培养、引进一批对思明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作用的高层次精英人才。

2.湖里区“550人才计划”

    重点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台湾专业人才、民生急需人才、党政管理人才。提供创业资金扶持、创业场所支持、住房支持、薪酬个税奖励、配偶就业、子女就学、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工作补贴保健补贴、优先推荐参加上级科技项目评选、技术合作、特别支持等优惠政策。

3.海沧区“海纳百川”人才计划

从产业经济、社会民生、服务保障三个方面,向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重点产业人才、社会事业人才、台湾人才、高校毕业生等5类人才提供21类100余项扶持措施。
    4.集美区“聚贤集美”人才计划

提供创业资金扶持创业场所支持安家补贴生活补贴子女就学配偶就业培育支持文化优才、文化产业创新创业英才安家补贴教育卫生人才安家补贴。

5.同安区“银城113”人才计划

   提供创业资金扶持、创业场所支持、生活支持、评先评优。

6.翔安区“群英领翔”人才计划

提供创业资金扶持、创业场所支持、个税优惠、生活支持、评先评优。

四、市、区人才住房解困政策

(一)市级人才住房解困政策

1.《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厦府[2016]294号)

公租房: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人员可申请我市公租房,一般按市场租金标准的20%优惠,主要有30㎡左右的单间公寓、45㎡左右的一房型、60㎡左右的二房型、70㎡左右的三房型。

2.《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厦府[2017]37号)

保障性商品房:符合条件居民家庭可申请保障性商品房,销售价格原则上优惠55%,主要有45左右的一房型、60左右的二房型、70左右的三房型。

3.《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厦府[2017]3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补充通知》(厦府办[2017]218号)

保障性商品房:高层次及骨干人才可单独批次申请高层次及骨干人才保障性商品房,销售价格原则上优惠55%,A类人才不高于120、B类人才不高于100、C类人才不高于80、骨干人才不高于70

4.《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厦委发[2016]5号)

住房补贴: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购房补贴每人每年3.5-10万元,最长发放期限10年;租房补贴每人每月3000-5000元,最长发放期限5年。

 (二)各区人才住房解困政策

1.思明区

(1) 《思明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暂行办法》厦思委办[2012]35号)

提供100左右的人才公寓作为人才落地的住房,免收租金,直至人才自主购房或厦门市政府有关人才住房政策落实为止。人才若未入住人才公寓,思明区将提供不高于4000/月的租房补贴。免租金使用人才公寓和提供临时租房补贴的总期限不超过3年。

    (2)《思明区引进和扶持总部经济和重点产业人才暂行办法》(厦思委办[2014]40号)

A.购房补贴。符合条件可申请购房补贴15万元,补贴分3年等额拨付。

B.租房补贴。符合条件可申请租房补贴,租金在人民币4000元/月以下的,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租金在人民币4000元/月以上的,按人民币4000元/月给予补贴。租房补贴每年兑现一次。提供租房补贴总期限为3年。

    (3)思明区青年人才公寓

     与思明区1+6重点产业企业签订4年以上劳动合同、年薪超过20万且年龄低于45岁的非厦门户籍青年人才可以申请免费入住1年。

2.湖里区

    (1)湖里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厦湖委办[2016]54号)

    为双创人才提供不超过5年的住房补贴。补贴标准如下:(一)属国家“千人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或厦门市“双百计划”A类人才的,月补贴金额为5000元。(二)属厦门市“双百计划”B类人才的,月补贴金额为4000元。(三)属厦门市“双百计划”C类人才的,月补贴金额为3000元。

    (2)关于鼓励重点高校毕业生到湖里区就业创业的意见(厦湖委办[2016]53号)

    国家“985”、“211”工程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湖里区就业创业可享受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本科生500元/月。每名毕业生住房补贴享受期限不超过2年。

    (3)关于开展湖里区首批人才公寓申请工作的通知(厦湖委办[2017]54号)

    湖里区人才公寓主要面向产业人才、教育人才、卫生人才和博士人才开放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享受为期两年的租金优惠,每人每月可减免1000元租金

    (4)湖里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厦湖委办[2016]54号)

    一次性分别给予新引进的省级名校长45万元、省级特级教师30万元、省级学科带头人25万元、设区市级学科带头人10万元的安家补贴。

    (5)湖里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厦湖委办[2016]54号)

    一次性分别给予名院长25万元、省级学科带头人20万元、市级学科带头人15万元、名医12万元的安家补贴。

    (6)湖里区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厦湖委办[2016]54号)

    给予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一次性安家补贴,A类人才,安家补贴25万元,B类人才,安家补贴15万元,C类人才,安家补贴12万元。

3.海沧区

(1)海沧区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厦海委办[2017]21号)

入住人才按第一年50%、第二年35%、第三年25%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最长住三年。

    (2)海沧区企业人才住房优惠暂行办法(厦海委办[2012]83号)

企业人才享受购房补贴40-60万元;租房补贴每月500-2000元,最长补5年。

(3) 《海沧区引进与培育集成电路产业人才暂行办法》(厦海委办[2017]63号)、《海沧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引进培育的若干意见》(厦海委办[2018]45号)

集成电路企业人才享受购房补贴20-800万元;租房补贴每月1000-4000元,最长补五年;入住人才公寓租金三免两减半或五年租全免。

(4)关于印发《海沧区引进教育人才住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海委[2017]105号)

教育人才享受最高100万元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每月800-3000元,最长补5年。

4.集美区

(1)集美区关于贯彻落实“海纳百川”人才计划实施“聚贤集美”人才计划的意见(厦集委办[2013]32号)

安家补贴:

A.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自主购房或厦门市政府有关人才住房政策落实前,为其提供不超过5年,每月3000元的租房补贴。

B.宣传文化领域人才:引进的入选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计划的文化名家、文化产业领军人才,按照其获市级安家补贴金额的50%给予配套。引进的入选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计划的文化优才、文化产业创新创业英才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

C.教育卫生人才:引进(不含柔性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或具有正高职称的卫生人才,给予50万元的安家补贴;对引进(不含柔性引进)的教育骨干人才或具有副高职称的卫生人才,给予15万元的安家补贴。引进的入选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计划的高层次卫生人才,按照其获市级安家补贴金额的50%给予配套补贴。我区引进的高层次卫生人才,若同时符合《厦门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要求,可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选择享受有关待遇。

引进的本计划所指的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旅游产业人才、高技能人才,未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且在厦无住房的,给予每月2000元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2)《关于印发集美区扶持重点产业企业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集府办[2018]17号)

租房补贴:人才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未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且在厦门无任何房产及房产交易记录,给予每月30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集美区高技能人才租房补贴实施细则》(厦集人社[2016]25号)

租房补贴:对从本区以外引进的我区企业急需的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岗位一线技术人员可享受每月2000元的高技能人才租房补贴,不超过5年。

(4)《集美区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暂行办法》(集府办[2017]14号)

用房政策:股权投资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入住期限最长1年。对自行租房或入住免费公寓在期限届满后自行租房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享受期限最长3年的租房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

(5)《集美区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办法》(厦集委[2015]41号)

租房补贴:入驻我区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企业,每招聘1名员工并签订2年以上合同,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提供廉租公寓或最高每人每月600元的租房、交通补贴,不超过3年。

(6)《集美区关于落实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厦创业就业政策的实施细则》(集科[2016]26号)

住房保障:入驻我区内创业基地创业的台湾青年,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楼;自行租房可享受最高每人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贴,不超过3年。

(7)《集美区企业人才房租补贴办法》(集府办[2017]2号)

A.第一层次(每月2000元,最长5年):对象包括前12个月平均工资在厦门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4.5倍以上的企业人才,或博士毕业生、高级技师。

B.第二层次(每月1200元,最长5年):对象包括前12个月平均工资在厦门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企业人才,或硕士毕业生、技师。

C.第三层次(每月600元,最长5年):对象包括前12个月平均工资在厦门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1.5倍以上的企业人才,或“985工程”、“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高级工。

5.同安区

《中共厦门市同安区委、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银城113”人才引进和培育计划的意见》(厦同委[2012]88号)

在人才自主购房或厦门市政府有关人才住房政策落实前,1年内可申请免费居住100左右区管公寓,同等条件下按人才等次给予优先安排;或引进人才自租公寓的,享受租房补贴,根据人才等次相应确定补贴标准,最高月补贴金额不超过2500元,其中省级以上人才按2500元/月,市级“双百计划”人才按扶持资金递减比例兑现(最高2500元/月),即100%、80%、60%、20%四种比例,如B类的扶持资金为300万元的,其住房补贴为2500*60%=1500元。

在厦无住房选择自主购房的,在同安区购房的,根据人才的层次按市国土房产局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最高不超过6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60万。

6.翔安区

(1)《翔安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试行)》(厦翔委[2012]55号)

在本区内提供100的住房,免收租金5年,5年后收回。自行租房的给予不超过3万元/年的实际租房补贴,补贴5年。

    (2)《翔安区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厦翔委[2013]31号)

引进人才自行租房的按实际租房金额予以补贴,补贴年限5年,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

(3) 《翔安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扶持暂行办法》(厦翔委[2015]11号)

住房补贴:双创人才在厦无住房或可享受的人才住房尚未落实前,自行租房的给予不超过3万元/年的实际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或提供不超过100的住房,5年内免收租金。

(4) 《中共翔安区委 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企业人才引进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厦翔委[2017]86号)

可享受租房补贴或申请免费入住区级公共租赁住房,以上两种方式二选一,一次性享受不超过五年。租房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年龄不超过35周岁);“985”、“211”工程高校(不含所属独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1000元/月(年龄不超过30周岁)。

(5)《翔安区高层次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厦翔委办[2017]83号)

翔安区高层次人才公寓免房屋租金费用。

7.厦门自贸区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关于进一步激励自贸区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厦自贸委〔2016〕102号)

入选市级以上引才计划的人才(按市级引才计划A类、B类、C类划分)来自贸片区工作并有实际租房的,在未享受市级人才房及租房补贴政策前,两年内可按A类人才每月5000元、B类人才每月4000元、C类人才每月3000元的标准给予临时租房补贴。

    8.火炬高新区

    (1)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厦高管[2017]184号)

    给予企业骨干人才住房补贴,对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符合条件的骨干人才,给予每月最高3000元的租房或购房贷款补贴,租房补贴连续补三年,贷款补贴连续补五年;对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符合条件的骨干人才,给予每月最高2000元的租房或购房贷款补贴,租房补贴连续补三年,贷款补贴连续补五年。

    (2)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落实鼓励台湾青年来厦创业就业政策的实施细则(厦高管[2016]22号)

    为台湾青年创业提供生活保障。对入驻创业基地自行租赁居住用房的台湾创业青年,可享受两年的租房补贴,凭发票据实补贴,最高每月2000元;对被评定为厦门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或创业创新团队核心人才的台湾创业青年,在厦购置自用住房的,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3)厦门火炬高新区人才公寓(嘉福花园)意向申请登记方案(修订稿)(厦高管[2017]67号)

    入住人才按前两年市场评估价6折,第三年市场评估价8折的标准给予租金优惠,原则上租赁期不超过三年。

五、众创空间与创业优惠政策

 

众创空间

根据《厦门市众创空间认定办法》,厦门市科技局命名了160多家众创空间,为创客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办公条件,建有线上服务平台,整合利用外部创新创业资源,开展多元化的线下活动,促进创新创业者的信息沟通交流;提供创业辅导、教育培训、创业融资服务、技术创新服务等。

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1.创业场地补贴

    文件依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14]174号)

补贴对象:未就业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第1—12个月:600元/户.月。

第13—24个月:400元/户.月。

第25—36个月:300元/户.月。

同一自主创业扶持对象、同一经营实体或同一经营场地享受累计不超过3年的创业场地补贴。

承办部门:自主创业扶持对象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受理,区、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办。

2.自主创业奖励

    文件依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14]174号)

奖励对象:未就业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

奖励标准:自开业之日起经营每满1年给予3000元/户。同一自主创业扶持对象、同一经营实体或同一经营场地只能享受累计不超过3年的自主创业奖励。

承办部门:自主创业扶持对象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受理,区、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办。

3.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文件依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14]174号)

奖励对象:未就业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

奖励标准:每吸纳1名给予2000元。同一自主创业扶持对象、同一经营实体或同一经营场地只能享受累计不超过3年的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承办部门:自主创业扶持对象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受理,区、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办。

4.创业项目奖励

    文件依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14]174号)

奖励对象:入库创业项目申报人

奖励标准:入库项目奖励标准为:2000元/个;优质项目奖励标准为:5000元/个,并向社会重点推介。

承办部门: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5.创业担保贷款

文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财政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厦门银[2016]78号)

对象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的普通高校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学生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和期限:经办银行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还款方式和计、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办银行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每人申请使用创业担保贷款只限一次。

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企业,经办银行可根据企业实际经营需求合理确定贷款额度。优惠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创业担保贷款到期确需展期的,由经办银行在满足审批条件的情况下予以展期,贷款可展期1次,期限不超过1年。创业担保贷款逾期、展期不再享受财政贴息。

6.创业担保贷款申办流程:

(1)个人申请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备材料后,向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所索取或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自行下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填写个人基本资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

(2)街道推荐

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应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初审,认定后在申请人提交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经办银行做出推荐。初审手续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3)银行审贷

经办银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和街道(镇)劳动保障所推荐材料独立进行审贷,办理担保(反担保)手续并发放贷款。经办银行审贷手续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小微企业在向经办银行申请贷款前,应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递交书面认定申请,由其认定后报市财政部门复核。小企业持该证明向经办银行申请贷款。

六、薪酬体系

2017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为75452元,月平均工资为6288元。

七、职称评定

博士研究生到我市就业后可直接确认中级职称;

硕士研究生到我市就业后可直接确认初级职称,两年后可参加中级职称评审,三年后可确认中级职称;

本科生到我市就业满一年后可确认初级职称,取得初级职称满四年后可参加中级职称评审;

专科生到我市就业满三年后可确认初级职称,取得初级职称满五年后可参加中级职称评审。

八、技能培训

1.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事项的通知》(厦人社[2015]69号)

(1)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计算机高新技术证书培训补贴,标准为600元—2500元/人。

(2)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补贴:标准为800元—3000元/人。

2.《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支持重点企业开展“一企一策”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意见》(厦人社[2017]9号)

企业根据自身需求或项目需要提出培训方案,培训工种可不受现行工种范围的限制,参加工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800元—3740元/

3.《厦门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实施细则》(厦人社[2017]338号)

(1)根据企业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等级,给予800—1800元/人补贴。

(2)职工取得厦门市人社局最近一个年度颁布的本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1000—2000元补贴。

相关服务咨询:王老师18094042520   罗老师1588024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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