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招生简章
一、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简介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总协”)是一个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全国性的行业社团组织,其成员为各行各业企事业单位的总会计师,包括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财务部门负责人。目前,协会已在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建立了地方协会,在18个行业建立了分会。经过二十年来发展,中总协已成为我国社团组织中具有一定地位和影响力的大型社团组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是承担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企业干部培训和社会技能培训开发的教育培训机构。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事业单位的总会计师等高层财务管理人员的角色和职责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人才的培养和任用也将会逐渐职业化和市场化。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顺应企业高层财务管理人员需求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改革发展的趋势,提出对总会计师等高层财务管理人员及其后备力量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和专业性资质水平测试,逐步建立中国总会计师(CFO)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以提高总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和专业水平,推动我国现在总会计师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即对各行各业的总会计师(CFO)、财务总监等高层财务负责人及后备人才进行全面、系统培训和资格认证。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以《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和《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培训和水平测试,考核审定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CFO)履行其工作职责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执业能力等职业资质。按照该项目的职业资质标准经过培训和水平测试,不仅能科学地解决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出资人选聘企业高层财务管理者的标准、解决企业高层财务管理人员培养和聘用问题,而且有利于我国总会计师队伍和现代总会计师制度的建设。
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试点工作开展三年来,项目建设已日趋成熟。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的合作,在优势互补的基础上,有利于提升该项目的运作层次并将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参加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合格者,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颁发《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同时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总会计师(CFO)岗位培训证书》。
二、测试对象
现任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含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及后备人员。
三、培训考试和资格认证申报条件
(一)培训考试申报条件
1、能够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职业道德;
2、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性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3、具有会计师、审计师以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与资格的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业务骨干,或者具有助理会计师、助理审计师以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与资格的现任本单位财务或审计部门负责人;
4、了解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了解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二)资格认证申报条件
1、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能够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诚信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会计师、审计师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专业同等职称与资格;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性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3、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会计师、审计师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专业同等职称与资格;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性管理工作10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4、分管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行政副职和在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审计等部门领导岗位担任正职2年以上者,或者在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行政副职和在财务、会计、审计等部门领导岗位担任正职3年以上者;
5、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以及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企业风险防范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
1、有违反《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等国家财经法规而受到惩处纪录;
2、有刑事犯罪记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2年之内不得申请参加总会计师(CFO)职业资质水平测试:
1、有伪造学历和财务工作资历行为;
2、参加测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四、培训科目
(一)培训模块和学时(96—120学时)
1、模块1——财经政策与法律法规(自学)
2、模块2——财务管理与控制(32-40学时)
3、模块3——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24—32学时)
4、模块4——企业战略与资本运营(40—48学时)
(二)培训教材目录
1、财经政策与法律法规汇编
2、财务管理与控制
3、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4、企业战略与资本运营
5、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案例集
五、测试科目
(一)统一测试科目
1、专业知识水平测试。以总会计师应掌握的重点专业知识为内容进行测试;其包含的知识模块为“国家财经政策和法律法规”“财务管理与控制”,“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和“企业战略与资本运营”。
2、能力水平测试。通过案例和背景材料,考核应试人员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综合能力评估科目
综合能力评估。参加测试合格且符合申报资格认证条件的学员,填写《总会计师(CFO)综合能力评估表》,如实反映职业经历和执业能力,由协会项目专家组进行评估。
六、证书
1、符合资格认证条件的学员,测试合格后,上报《总会计师(CFO)综合能力评估表》,通过能力综合评估,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颁发《总会计师(CFO)资格证书》,同时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总会计师(CFO)岗位培训证书》。
2、暂不符合资格认证条件的学员,测试合格后,由我会先行颁发《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同时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总会计师(CFO)岗位培训证书》。三年内,如具备了认证资格申报条件后,可申请填报《总会计师(CFO)综合能力评估表》,通过评审后,由我会正式颁发《总会计师资(CFO)资格证书》。
七、收费标准
1、培训费:8000元/人。
2、测试注册费:符合资格认证申报条件的学员,缴纳测试注册费2600元/人;符合培训考试申报条件的学员,缴纳测试注册费1600元/人 ,待具备认证条件后,补缴1000元/人,参加评审及换发证书。
3、单科重考费:专业知识水平测试或能力水平测试重考费为300元/人,综合能力评估费为800元/人。
八、培训报名所需资料
1、填写总会计师(CFO)资质水平测试报名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职位、职务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2寸本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4张;
总部地址:香港九龍旺角道33號凱途發展大廈7樓04室 UNIT 04, 7/F, BRIGHT WAY TOWER, NO. 33 MONG KOK ROAD, KOWLOON, HK.电话:00852-23892981 传真:00852-359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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